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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德州市区苗圃花圃已达国家园林城市标准

山东德州市区苗圃花圃已达国家园林城市标准

发布日期:2017-04-20 13:44:17 来源: 浏览次数:
发表时间:2012年09月12日   来源:德州日报
 
       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开展以来,德州市积极采取措施增加绿地数量,提高现有绿地利用率,建成岔河二滩景观型生产绿地。目前,我市生产绿地建设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。据了解,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明确指出,城市苗圃、花圃和草圃等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,其用地面积应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%。目前,我市建成区面积71平方公里,基本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要求的最低142公顷的标准。
        4月21日,我市启动岔河二滩景观型生产绿地建设,生产绿地总面积约为97亩,兼顾苗圃和景观的作用。按照城市滨河绿地进行设计和植物配置,绿地规划为三个绿化带和一条景观路,由河堤至河岸依次为乔木绿化带、花灌木绿化带、景观路和小灌木绿化带。目前,中心城区苗木存圃量达到200万株,草花年出圃量40万余盆。

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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